[不擅於論政,但,很想說]
其實民主黨的方案即使被政府「口頭上」接納了,是否已經代表必須將9票都貢獻於起錨?
我不是民主派的支持者,我不喜歡用激進的手法辦事,
但更不喜歡所有事情已經被預設了後,仍說成「有提供選擇」。
[坦白承認香港人的「一國兩制」定義一向都是錯的,可能更能令我臣服 -- 不是順服]
民主黨的建議,總會有民主成份的增加,不然他們不敢拿出來。
先不論政府那討厭的姿態 — 總是拖到最後一刻才提交修訂,如民建聯所言:沒足夠時間消化內容,只能憑感覺去選。(配以之前政府大量的恐嚇工作)
然而,這種妥協,是否民主黨最願意看到的,我也不敢說。
不過,既然反對聲音中大部份都是說「妥協太多」,所以這區議會方案不應接受,
又或者這9票數量太多(是15%的票數),引起市民不安……
理論上現在最驚的其實是政府,因為如果方案不獲通過,它要面對市民責難(雖然它未必會在意),還有中央的壓力。
而對於香港本身/市民,其實現在的爛方案通過與否,都走不了向前,所以贊成和反對的成本一樣。
既然如此,即是民主黨的9票成了政府的心中所想,非要取得到不可。
亦即是說,這9票,足夠變成民主黨爭取更多的工具/手段。
9票是9張選票,不應只因屬於一個黨,就限制它們只有一個用處。
就將這9票分拆:
告訴政府,你們現在所接受 / 「承諾」的只配得我們9張票的1/3 = 3票 (即剛好不足夠通過政改議案),只要你們肯白紙黑字承諾,之後立法決定那五席區議會公能界別的選舉模式,不會出以反爾,我們(民主黨)就給你多一票,夠通過政改議案。如果想要多幾票,就給我們「普選的明確定義」、「實際取消功能組別的措施」,「走到2017的路線圖」等內容來換。
就算民主黨真的覺得不想再拖,願意讓政府成功起錨,不給全部9票,最少,也在表態,我們不是完全支持政府。
不敢說這方法是否可行,但最少,民主黨好像不用全輸。
而且,反正現在都已經有民主黨的議員考慮不按黨中央的決定投,就讓這種「不和/不同」變成策略,既可保住黨的團結(不用被別人說成分化),又可滿足不同黨員的希望。
寫這篇的時候,民主黨應該開完會了。不知道他們會有甚麼結果。
(剛才看10點半新聞,原來民主黨未開完會。雖然自己的意見未必合用,不過如果能去到它們的會員大會,多一個觀點,不知會不會好一點呢?)
—— 分隔線 ——-
今天回到學校,一回座位還未坐定,就被鄰座靚太問我會否支持民主黨的方案,繼續支持他們投贊成票。
那一刻,還未有時間多想,已經在擔心,支持議案通過不是問題,只怕政府沒信用/口恥而已。於以想到用「比例票」來顯示信任度。
今夜,多看了其他文章,還是覺得,即使民主黨的方案仍有其雞肋的地方,但政府就是信不過;況且,就如余曾辯裡余若薇說,「2005政改方案被推翻後,也足夠換來2007年的普選路線圖」。說不定我們今回繼續推翻這翻叮方案,又可以換到更具體的事。反而贊成了,政府(甚至中央)就會以為香港人終於「跟我們這一套」了,就不用再花心機「安撫」/「統戰」香港人。到時候,除了被河蟹,我們已沒有其他選擇。
所以,我決定:
不論政府會不會兌現民主黨的區議會方案,
我都繼續反對政府現時提交的政改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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